控制的十个原则
1.预防性与校正性并重。控制最好是预防性的,在没有出问题前就控制住,但那毕竟太理想化了。实在预防不了,就要及时校正,二者并重。
2.对事物的校正要快速。事物没有情绪化,发现不对,马上校正。然而事物的发生难免会牵涉到人,把事情校正了以后,再对有关的人去疏导,减少人的情绪,以免影响事物的发展。
3.对人的校正要慢一点。对人的校正千万不可像对事物的校正那么快速,因为人有心理作用,有情绪的变化,你马上对他校正,他一时接受不了,有情绪的反应,就会增加很多不愉快,使我们无法解决。
4.要按照计划,选择重点来控制。因为我们没有办法全面控制,要先选重点。重点控制好了,就算有些微不足道的差池,也可以勉强通过,当然最好是不要出现差池。
5.要配合组织来控制。这样才能够权责一致,同时还负有连带责任。比如说主管虽然把责任交给下属,但他还是有监督的责任,所以两个人一起负连带责任,就不会推来推去,就会共同努力,及时控制。
6.要注意控制的时效。太早或太晚都不行,“太晚”好理解,“太早”不是说发现得太早,而是发现以后,时机不对,你就去控制,反而容易坏事。
7.要对决策有帮助。
8.控制本身简单明了。复杂的控制,不但没有好处,而且容易造成错误,本来没有那么严重,反而火上浇油。
9.控制要及时提出改进的行动。
10.要考虑经济原则。如果你控制了半天,成本大大增加了,就很不值。所以控制要跟成本挂钩,我们应该控制有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