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条:定价即经营
——定价是经营者的职责
价格应制定在客户乐意接受、公司又能盈利的交汇点上。以前,在选聘“京瓷”领导班子成员时,我希望录用有商业头脑、懂生意经的人才,为此出了一道考题:“如何经营夜鸣乌冬面铺?”
给候选人购置面条铺设施的资金,让他们做面条生意,几个月后,看他们赚了多少。用这个办法通过竞争来选拔。为什么出这个试题,因为如何做面条生意,包含了经营的一切精粹。
例如,为了做出一碗面条,汤汁由什么做,又如何熬制?用机制面还是手拉面?作为菜肴的魚糕切多厚,放几片?葱花从哪里买?等等,有许许多多选择。这些选择都会直接反映到成本中。也就是说,小小一碗面条,可以千差万别,经营者不同,成本结构完全不同。
其次,面条铺设在哪里?营业时间怎么定?开在闹市以醉酒客为对象,还是开在学生街瞄准年轻人,如何决定?体现当事人的商业才干。
这些条件决定以后,在此基础上如何定价?如果在学生街,就要廉价多销;如果在闹市,不妨做高档美味面,有高级感,价高,卖得少些照样赚钱。
也就是说,如何做面条生意,浓缩了经营的各种要素,如何定价一条,就可判断他有无商业才觉。我曾想用这道题目,考出候选者有无商才,为选拔干部把关。因实施方面有难度,没有推行。但我坚信定价就是定死活,定价即经营。
给产品定价,有各种考量。刚才我已提到,是低价、薄利多销,还是高价、厚利少销,价格设定有无数种选择,它也体现了经营者的经营思想。
但价格确定以后,究竟能卖出多少,盈利多少,预测极难。定价太高,产品卖不出;相反,定价过低,虽然畅销,却没有利润。总之,定价失误,企业损失莫大。
在正确判断产品价值的基础上,寻求单个的利润与销售数量乘积为最大值的某一点,据此定价。我认为这一点应该是顾客乐意付钱购买的最高价格。
真能看清、看透这一价格点的不是销售部长,更不是营业担当,而非经营者莫属。可以说这是定价的普遍原则。
但是,即使以该价格卖出了,也未必意味着经营一定顺当,即使以顾客乐意的最高价格出售了,却仍没获利,这种情形屡见不鲜。问题在于:在已定的价格下,怎样才能挤出利润。
以生产厂家为例,如果跑销售的只知以低价格获取订单,那么制造部门再辛苦也无法获利,因此必须以尽可能高的价格推销。但是,价格确定后能否获利,就是制造方面的责任了。
但是,一般的厂家以成本加利润来定价格,日本的大多数企业采用这种成本主义的定价方式。在现在的财务制度上,这种方法也很普遍。
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,卖价往往先由市场决定了。成本加利润所定的价格,因为偏高而卖不动,不得已而降价,预想的利润泡汤,极易陷入亏损。
因此,我反复对技术开发人员说:“你们或许认为,技术员的本职工作就是开发新产品、新技术,但是我认为,这还不够,只有在开发的同时认真考虑如何降低成本,才有可能成为一个称职、优秀的技术员。”我强烈地促使他们在研发时降低成本。
必须在深思熟虑后定下的价格之内,努力获取最大利润。为此,“材料费、人工费、各类经费必须花多少”,这一类固定观念或常识要统统抛开,在满足质量、规格等一切客户要求的前提下,必须千方百计,彻底降低制造成本。
这时候重要的是:“定价”“采购”“压缩生产成本”这三者必须联动。“定价”不可孤立进行,也就是说,“定价”意味着对降低采购成本及生产成本负责。价格之所以要由经营者亲自决定,理由就在于此。
在决定价格的瞬间,必须考虑降低原料的采购价格和制造成本。反过来讲,正因为对降低成本心中有数,才能正确定价。
定价即经营,定价是经营者的事。进一步讲,定价是否合理还体现了经营者的人格。希望大家都能理解这一条,把企业经营得更加出色。
定价这件事直接反映出经营者的人格。人格或者说性格软弱的人,当竞争激烈时,就想以降价取胜。但是,如果价格低于材料费、人工费及各项成本之和,即使卖完也会亏本。因此,借口竞争激烈而随意降价行不通。但反过来,因为成本高所以定价也必须高,结果却完全卖不动。所以,我刚才讲到,在定价时必须同时考虑如何努力改善以削减成本,以便在较低的价格水平上仍能获得利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