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者必须具备的三要素:愿景、使命和人格
我听说GEF小组的成员平日十分热心学习我的经营思想,希望诸位当中能出现巴西产业界以及社会各界的领导者。今天,基于自己身为经营者的体验,我给大家讲一讲“领导者应有的姿态”。
我认为,身为企业经营者,也就是企业领导者,必须具备三个关键要素。这三个要素如下:
第一,经营者必须对企业未来发展满怀梦想,拥有宏伟的“愿景”,并清晰地向全体员工进行描述。必须把公司追求的目标描绘成清晰的愿景,怀有“无论如何必须实现”的强烈愿望,并与员工共有。
第二,经营者必须明确“为何需要愿景必达”的理由,也就是确立企业的“使命”。必须制定能为全体员工由衷认同的、具有大义名分的企业使命,促使每个员工了解实现愿景的理由,并激发他们的使命感。
第三,经营者必须具有高尚的“品格”与崇高的“人格”。无论拥有多么崇高的目标及目的,如果经营者本身不具备优秀的品格与高尚的人格,员工决不会心甘情愿地与经营者甘苦与共。而且,如果经营者不具备优秀的人格,往往会优先考虑自身利益与方便,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或决策,会将公司带往错误的方向。
因此,经营者的首要任务是描绘充满梦想的“愿景”,并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全体员工描述、共有。同时,必须揭示实现愿景的原因,也就是企业的大义名分、“使命”,激发员工的使命感,使他们主动点燃斗志。最后,为了实现愿景,率领员工的经营者本身必须具备崇高的“人格”。我认为,这三点在企业经营中十分必要。
“愿景”“使命”和“人格”是企业经营对领导者提出的三个要求。根据过往的经验,我想就这三点进一步为大家具体阐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