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者应践行的“经营十二条”
接下来,我给大家简要讲解一下“经营十二条”。
第一条是“明确事业的目的和意义”。必须确立光明正大、具备大义名分的崇高目的。这就是说,为了告诉自己为何从事这个事业,必须明确具备大义名分的目的及意义,这一步不可缺少。如果发展事业的理由是为了满足个人私利私欲,员工就会认为“经营者为了自己赚钱而使唤我们”,自然不会全心提供协助。因此,必须确立能引起员工共鸣的、具备大义名分的、境界高远的目的和意义。
刚才,我说了不应该基于个人的私利私欲创办公司。但在美国,许多经营者创业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一己之欲,为了让自己赚大钱,而且号称干部是合作伙伴,以高额的报酬换取他们的协助,基于利害得失构筑公司内部的人际关系。这么一来,只有企业高层获得了实惠,而普通员工仍旧愤愤不平,于是纷纷以工会的形式抗争,导致劳资双方之间发生种种冲突。正因为整个美国社会的驱动力是利害得失,我们更应该为事业确立具有大义名分的目的。
第二条是“设立具体的目标”。它是指“我们公司在这个月要有多少营业收入,要产出多少利润”,制订每个月的详细计划,并向员工仔细讲解并共有,直至员工明确表示“社长,我明白了,就按照这个计划干吧”。制订具体计划并让员工共有,其目的是赢得员工的协助,统一全公司的思想,形成合力。如果企业没有基于共同的目标而制订的月度计划,经营便无从谈起。
第三条是“胸中怀有强烈的愿望”。这一条的副标题是“拥有渗透到潜意识的、强烈而持久的愿望”。领导者心中必须抱有“无论如何也要实现”“不管怎样必须成功”的强烈愿望,而且必须达到日思夜想的程度。
在我担任社长经营京瓷的时期,曾有过各种各样的烦恼。从那时起,我就认为“没有强烈的愿望,就不可能有所成就”。于是,有一年,在新年刚上班的第一天,我把员工召集起来,提出了“实现新计划的关键在于不屈不挠,一心一意,因此必须聚精会神,抱着高尚的思想和强烈的愿望,坚韧不拔地干到底”的口号,以此作为该年度的经营方针。其实,这句口号借自中村天风先生的话。我用毛笔把它写下来,张贴在公司内。
经营企业需要确立具有大义名分的事业目的,具体的月度行动计划。为了成功实现计划,无论遇到多么大的困难,也要不畏艰险,不屈不挠,一心一意。因此,我们应该竭尽全力,一丝不苟,专心致志,埋头苦干。同时心无邪念,志气高昂,一心一意,坚持干到底。
心怀高尚的情操,坚持贯彻理念,是成就计划必不可少的要素。我借天风先生的话,提出了“要心怀强烈的愿望”这一口号。
第四条是“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”。我们每天从事的工作平凡而琐碎,日复一日地四处拜访客户,推销产品,一次又一次被人拒之门外,却毫不气馁,仍然前去争取订单。我们必须一步一步,脚踏实地,扎扎实实地做好平凡而琐碎的工作,坚持不懈地努力。
第五条是我常讲的“销售最大化、经费最小化”。不刻意追逐利润,利润也能自来。只要努力做到销售最大化、经费最小化,利润就会随之而来,进而实现企业的高收益体质。
第六条是“定价即经营”。刚才我讲过,必须检视是否有足够的毛利,前提是做好买卖价格管理。如果价格管理失败,哪怕再努力,也不会产生利润,这就是定价即经营。
售价也好,采购价也好,都取决于市场及竞争对手,而不是由自己决定。但是,判断一个价格是否适合,却是该由企业领导者本身决定的。要想预测产品定价多少才适合、产品销量能有多少并非易事,但领导者必须在对自己产品的价值正确认识的基础上,把价格设定在利润最大的一点之上。正因为如此,定价是领导者的职责,这么说也不为过。
第七条是“经营取决于坚强的意志”。经营需要有不屈服于任何困难、洞穿岩石般的强烈意志。为了达成第二条设立的具体目标,必须具备不亚于任何事物的坚强意志。
第八条是“燃烧的斗魂”。经营需要强烈的斗志,其程度不亚于任何格斗竞技。商场如战场,竞争激烈,要想在残酷的竞争中脱颖而出,将企业发展壮大,领导者必须具备斗魂。
第九条是“临事有勇”。一旦领导者有卑怯的举止,不正之风将如野火般在整个组织中蔓延。率领着众多员工的经营者必须在强烈的使命感和坚定信念的驱使下,鼓起勇气,率先垂范,把正确的事情贯彻到底。
第十条是“不断从事创造性的工作”。在经营企业时,如果十年如一日地重复相同的动作,企业就不可能得到发展。然而,即便想发挥“创意”,做出独一无二的创造,也无法一蹴而就。只有每天刻苦钻研,不断创新,精益求精,使明天胜过今天,后天胜过明天,才能做出真正具有创造性的工作。
第十一条是“以关怀坦诚之心待人”。买卖是相互的,买卖双方都要得利。只有在生意中抱有“自利利他”之心,抱有关怀诚实之心,为对方着想,才能让客户满意,同时也实现自己的利益。
第十二条是“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,抱有梦想和希望,以坦诚之心处世”。企业经营总会出现各种难题,这些难题往往会把经营者逼近绝路。然而,越艰难困苦,就越应该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。为此,经营者自身首先要抱有梦想和希望,以坦诚之心对待人生,这一点至关重要。
经营者必须执行以上12条,否则经营就无法成立。经营必需的三个力中的第一个,就是经营者自身的实力。也就是说,经营者本身具备实施经营12条的能力是成功经营企业的必要条件。